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局
來源: 蘭州新區
時間: 2023/11/1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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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有關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新區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新區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新區重點區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基準和技術規范。
?。ǘ┴撠熒鷳B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協助調查處理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園區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ㄈ┴撠煴O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負責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園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ㄋ模┴撠熖岢錾鷳B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和新區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新區管委會規定權限審批、申報、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廢棄危險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相關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入河、入湖排污口設置管理,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笇f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ㄆ撸┴撠熀伺c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劃、標準,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ò耍┴撠熒鷳B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新區管委會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ň牛┴撠熒鷳B環境監測工作。貫徹國家和省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執行國家和省生態環境監測規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環境應急監測。組織對新區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新區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新區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ㄊ┴撠煈獙夂蜃兓ぷ?。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十一)組織協調開展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新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制度,組織協調各園區、各相關部門開展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和交辦信訪問題辦理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級對新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
?。ㄊ┴撠焻f調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協調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新區范圍執法檢查活動,配合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ㄊ┙M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宣傳,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ㄊ澹┞毮苻D變。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國家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的政策措施,配合海關打擊走私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承擔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職責,指導推動新區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安全。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ǘ┮巹澃l展與生態保護科
?。ㄈ┉h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管理科
?。ㄋ模┪廴痉乐闻c核輻安全管理科
?。ㄎ澹┉h保督察與執法協調科
?。┉h境監測站(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三、辦公地址:
蘭州新區一號辦公樓6樓西區
四、聯系電話:
0931-8259401
五、辦公時間: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