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辦法(試行)》解讀
來源: 新區原創
時間: 2020/08/0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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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法》起草背景
隨著新區的快速發展,以核心區為首的“車位少”“停車難”“亂停放”等問題日益突出,為了運用價格杠桿合理調控停車需求,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并進一步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機動車停放者和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管理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甘肅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甘肅省定價目錄》和《蘭州新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試行)》,結合新區實際,我局研究起草了《蘭州新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辦法(試行)》,并征求吸納了各相關部門的意見建議。
二、《辦法》主要內容
一是停車場收費管理形式。主要分為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政府定價的范圍主要包括道路、公共交通樞紐、各類綜合市場、不具備協商議價條件的住宅小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各類企事業單位等設置的停車場;市場調節價的范圍為政府定價以外的所有類型停車場,主要以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為主。
二是停車收費范圍的劃定。收費范圍主要以核心區為主,非核心區原則上不收費。范圍的劃定由各園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三是收費標準的確定。主要參考了新區周邊(蘭州城區、榆中、皋蘭、白銀、定西等)相關收費標準,結合新區百姓的實際承受能力,暫按最低標準執行(詳見《辦法》附件1)。待試行1年后,根據相關數據統計,再進行優化和調整。
四是差別化收費。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性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按不同車輛類型、不同時段、不同場地實行差別定價;對各類特殊性質車輛和特殊時段予以免費停車。
五是收費管理模式。新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新區停車收費標準,各園區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管理,包括登記、確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定價方式和收費標準。
六是亮點特色。根據新區實際,取消了政府指導價管理形式;道路停車收費時間進行優化(早8:30至晚20:30);停車范圍、收費標準等根據數據分析情況進行年度動態調整;管理和監督權限下放園區,權責一致;為了支持新能源電動車發展,堅決落實省上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減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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