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皋蘭縣西岔中心衛生院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來源: 皋蘭縣西岔中心衛生院
時間: 2020/09/2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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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職能職責
蘭州新區西岔中心衛生院(文曲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始建于1965年,2012年12月從蘭州市皋蘭縣劃入蘭州新區管轄。2018年6月從西岔鎮西岔村搬遷到現址文曲湖衛生服務中心。單位建筑面積1800平方米,是蘭州新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主要承擔為轄區內常住居民和周邊院校學生提供優質、便捷、廉價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兒童計劃免疫、孕產婦保健、新生兒體檢、傳染病報告,居民健康體檢,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和家庭醫生簽約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機構設置
醫院設置病床20張,現有職工75人,其中,本科學歷60人,專科學歷15人;副高級職稱3人,中級職稱8人,初級職稱58人、員級5人、管理1人。設有內兒、外、婦產、中醫、口腔、醫技,藥房、公共衛生、防疫等14個科室。作為一級醫療機構,堅持“以防為主、中西醫并重”的醫療衛生工作方針,應用中西醫結合的診療方法,開展常見病、多發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基本的醫療救治和康復保健工作。
現配備有DR、彩超、心電圖機、全自動生化分析儀、血細胞分析儀、血沉儀、電解質分析儀,糖化血紅蛋白、兒童骨密度檢測儀、新生兒聽力篩查儀,黃疸檢測儀等檢查化驗設備,能完成常規的化驗檢查項目,配備有急救車、除顫儀、心電監護儀、洗胃機等急救設備,能開展基本的急救服務。配備有熏蒸機、牽引床、中頻治療儀、磁振熱治療儀等中醫治療理療設備,可利用中醫藥和中醫適宜技術的“簡、便、驗、廉”診療特點,開展中醫康復治療服務。另外,還配備有口腔綜合治療儀開展口腔疾病的診治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備注:本部門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1,011.99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05.49萬元、增長43.24%,主要原因是因為隨著單位業務的開展收入逐步增加且單位人員較上年有所增加故導致人員成本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入合計1,001.5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34.87萬元,增長50.23%,主要原因是2019年衛計系統人員調整導致人員經費較上年有所增加且2019年隨著單位發展單位業務量逐步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80.63萬元,占77.94%;上級補助收入146.41萬元,占14.62%;事業收入73.68萬元,占7.36%;其他收入0.84萬元,占0.08%。此外,年初結轉和結余10.43萬元。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支出合計975.0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78.97萬元,增長40.08%,主要原因是2019年衛計系統人員調整導致人員經費較上年有所增加且2019年隨著單位發展單位業務量逐步增大。其中:基本支出883.38萬元,占90.60%;項目支出91.66萬元,占9.4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80.63萬元。與2018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09.75萬元,增長36.74%。主要原因是2019因部分功能科目的變化,將上級部門撥入的公共衛生經費調整至本科目。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80.6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09.75萬元,增長36.74%。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9.91萬元,占11.5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9.91萬元,增長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部分功能科目的調整將財政撥入的一般公共衛生經費調整至本科目。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0.69萬元,占2.65%,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7.39萬元,下降69.6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有部分人員調出及退休導致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較預算數有所下降。
3.衛生健康支出635.65萬元,占81.43%,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7.99萬元,下降8.36%,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經費使用的下降。
4.住房保障支出34.38萬元,占4.40%,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變化。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80.6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739.0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10.86萬元,增長39.92%,主要原因是2019年衛計系統人員調整導致人員有所增長。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人員相關支出。公用經費41.5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11萬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較上年有所下降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培訓費、差旅費、福利費、工會經費、單位取暖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5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變化。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50萬元,增長75.00%,主要原因是隨著單位業務的逐步增加公務用車經費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公務的保險、加油費等運行維護費。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變化,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50萬元,增長75.00%,主要原因是隨著單位業務的逐步增加公務用車經費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屬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業務。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醫院急救用車。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本單位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 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 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 (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 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 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 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 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