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蘭州新區自然資源局部門決算
來源: 蘭州新區自然資源局
時間: 2020/09/2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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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部門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決算執行情況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蘭州新區自然資源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和辦法;依照規定負責相關行政復議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新區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其他專項規劃。
3、擬定新區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制度;負責新區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和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組織新區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基本農田建設工作;負責各類用地的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方案和供地方案的擬制、審查、報批和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及跟蹤檢查工作。
4、負責新區建設用地的預審、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作價出資或入股以及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工作。
5、負責新區土地儲備、編制新區土地儲備規劃,擬訂土地儲備政策措施;對新增的建設用地進行統一征用儲備。
6、負責新區勘察測繪工作;負責新區地政、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新區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新區地價管理、土地定級估價;負責新區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出讓地價、底價的評估審核和備案登記管理,組織并承辦土地權屬糾紛的調查處理。
7、負責新區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儲量以及地質勘查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新區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礦業權轉讓審查、報批;負責新區新設置采礦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和采礦權的有償延續工作;審核建設項目選址是否占壓礦床;負責礦業權年檢;負責新區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
8、負責新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參與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新區地質環境的保護、開發、利用以及新區各類地質遺跡、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的開發、申報和管理;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前期地質環境論證;負責新區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長效機制建設。
9、依法對國家、省、市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和指導開展礦產資源開發的動態巡查;指導和依法查處礦產資源、地質環境、測繪等違法案件,協助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土地違法案件;負責國土資源信訪維穩工作。
10、制定新區不動產登記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工作制度、操作規范等;負責新區不動產權證書、證明的管理工作;負責不動產網絡建設、數據匯交、數據互聯互通、登記專網維護升級等工作;負責不動產政策法規的宣傳、不動產業務的培訓;負責新區各類不動產登記工作和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擬定不動產登記業務規范和工作流程;負責不動產登記信息入庫工作;負責新區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和權籍數據庫建設工作。
11、負責擬定新區土地征收工作政策,并督促落實;負責制定新區土地計劃并監督執行。
12、負責建立新區空間規劃體系并組織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落實城鄉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新區轄區規劃范圍內的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與規劃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蘭州新區自然資源局設9個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處、政策法規和執法監察處、規劃耕保與環境管理處、土地利用處、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中心、不動產登記管理局、規劃編制處、規劃管理處、市政規劃建設管理處。人員總計51人,其中在編人員21人,聘用人員為30人。
二、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收入總計192284.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6145.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3378.88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759.57萬元。支出總計192284.26萬元。
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合計189524.6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189524.69萬元,占100%。本部門2019年度支出合計192284.2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9.14萬元,占0.3%;項目支出191705.12萬元,占99.7%。本部門2019年度年末無結轉和結余。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89524.6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9426.34萬元,減少原因是部分項目未實施。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92284.2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90367.33萬元,減少原因是部分項目未實施。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91萬元,占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9萬元,占0.01%。衛生健康支出20.4萬元,占0.01%。城鄉社區支出178890.73萬元,占93.03%。農林水支出1316.17萬元,占0.6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1454.05萬元,占5.96%。住房保障支出26.11萬元,占0.01%。其他支出500萬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79.1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30.39萬元,較上年減少149.2萬元。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獎勵金等。公用經費48.75萬元,較上年減少8.99萬元。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郵電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6萬元,為了節約公用經費開支,我局積極壓減一般性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4.92萬元。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無因公出國(境)人員。
2019年度本部門公務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0萬元。
2019年度本部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13萬元,主要用于市內因公出行、機要文件交換、日常工作檢查巡查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維修、保養、過橋過路、ETC充值、停洗、保險等費用。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4.37萬元,下降82.11%,主要原因是按照實際需要使用車輛及支付相關費用。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27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情況派車用車。
2019年度本部門公務接待費0.4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上級部門到新區檢查、調研,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61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實際需要接待并產生相關費用。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47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實際接待產生的相關費用。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9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5批次6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5批次,6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車輛購置費0萬元,車輛維護費3.13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19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8.75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郵電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減少8.99萬元,減少原因是我局實行計劃管理,對公用經費節約使用。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現場勘查、市內因公出行、機要文件交換、日常工作檢查巡查,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 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14.4萬元,為政府采購服務支出。其中蘭州新區高鐵商務區概念規劃350萬元;蘭州新區國土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研究239.5萬元;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178萬元;蘭州新區規劃維護(2019年)49.8萬元;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一期)99.5萬元;一張藍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項目49.6萬元;蘭州新區城市夜景照明專項規劃148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1、認真貫徹落實《預算法》預算績效管理方面的規定及關于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各項要求的情況。
2、通過科學規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強了預算績效管理。
3、圍繞“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開展工作,突出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 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 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 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 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 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