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蘭州新區黨群工作部
時間: 2020/09/2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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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蘭州新區黨群工作部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職能職責
蘭州新區黨群工作部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蘭州新區黨工委關于統一戰線、民族宗教、機關黨建、群團組織、精神文明、僑務、工商聯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一戰線、民族宗教、機關黨建、群團組織、精神文明、僑務、工商聯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新區統一戰線工作。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新區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政策,鼓勵民主黨派充分發揮參政議政和民主推薦職能,負責做好新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二)負責新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協調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負責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貫徹落實黨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分析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現狀和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指導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開展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四)統一管理民族工作。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新區民族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實,協調處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全面促進民族事業發展。
(五)統一管理宗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基本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宗教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實,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六)負責新區工會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新區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工作,依法維護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抓好基層工會組織建設。
(七)負責新區共青團工作。貫徹落實黨的青年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做好團員及青年的思想引領工作,協調和指導新區各級團組織開展工作,抓好基層團組織建設。
(八)負責新區婦聯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婦女兒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協調指導新區各級婦聯組織開展工作,依法維護和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抓好基層婦女組織建設。
(九)統一管理僑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擬定僑務工作措施并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調查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在國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十)負責新區工商聯工作。協助黨工委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蘭州新區黨群工作部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統籌協調機關內設處室做好各類綜合性日常事務,協助部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檢查督促;負責擬定和修改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起草重要文件、重大會議紀要、綜合性匯報等文字材料;負責審核以新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關黨委、工會、婦聯、團委等名義印發的公文;負責做好機關文秘、文電收發、保密、會議組織、檔案和固定資產管理、辦公用品、文印設備的管理、采購工作;負責協調各處室做好目標任務考核、日常考勤以及內部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統一管理和調遣單位公務用車;負責做好機關財務管理和人事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統戰和民族宗教工作科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新區關于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向黨工委反映統一戰線工作全面情況,提出開展具體工作的意見建議;監督檢查統一戰線政策執行情況;聯系新區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見建議,鼓勵民主黨派充分發揮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職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推薦工作;調查研究新區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建議;加強新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依法保護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系和諧;協調處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防范利用民族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廣泛聯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民族宗教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依法加強新區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管理。
負責港澳臺僑事務,依法組織協調港澳臺胞、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維護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的涉僑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關黨建工作科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新區黨工委和機關黨委關于黨的決議、決定;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建設,對黨員干部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教育、形勢和任務教育,做好專兼職黨務干部和黨員的培訓工作;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審批機關發展的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督促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進行按期換屆;審批新區機關黨組織委員和書記、副書記人選;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作風建設,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檢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紀問題,按照管理權限審理新區機關黨員干部違******紀的案件、審批處理決定;協助新區黨工委有關部門督促機關各單位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嚴肅組織生活,落實黨內關懷,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表彰優秀黨員,按程序處置不合格黨員;負責新區機關黨組織、黨員的統計和黨費的收繳工作;負責新區機關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負責新區機關黨組織和黨員信息庫的建設及黨內統計年報工作;對新區機關黨組織貫徹落實新區黨工委關于黨的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新區機關黨組織請示的有關問題作出決定、批復或者答復;對新區機關黨組織黨建工作進行研究和指導,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指導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支持它們依據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活動;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辦公室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新區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要決定;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分析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現狀問題,向新區文明委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制定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其他工作方案;負責組織開展新區公民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著力提高新區人民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負責新區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組織、指導和管理;負責組織開展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創建工作,指導文明校園、文明家庭、文明餐桌等各類創建活動;負責組織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評選、命名、表彰和推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負責新區學雷鋒志愿服務的組織建設、陣地建設、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網絡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志愿服務活動,全面推進新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工作;負責新區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持續推進移風易俗、美麗鄉村及鄉風文明建設;負責新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規劃、指導、協調、檢查落實等各項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工會和婦聯工作科(蘭州新區工會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婦女工作委員會)
統籌新區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加強對廣大職工的政治引領和思想引導,指導新區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對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工委、管委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推動企業、行業建立和完善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指導基層工會進行工資協商談判,維護新區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制定并組織實施新區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和引導基層工會開展勞動競賽、職工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等活動;開展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發動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引導職工和工會會員增強主人翁意識,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組織開展積極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負責全區工會經費的管理、使用、審查工作,指導督促各基層工會加強工會資產管理;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統籌新區基層婦女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新區各級婦聯組織開展工作;關注與婦女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新區黨工委反映新區婦女工作現狀和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做好婦女創新創業工作,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居家靈活就業等工作,搭建服務平臺,拓寬就業渠道;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協調各方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接待和受理婦女群眾的來信、來訪案件,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教育和引導婦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全面發展;制定并組織實施新區婦女工作計劃;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培訓、推薦、選拔優秀女干部工作,做好下一級婦聯領導班子協管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共青團工作科(共青團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
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市和新區關于青少年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新區共青團組織建設、團員發展和團費收繳工作;負責制定新區共青團工作計劃和青少年發展規劃,會同各單位黨組織指導、檢查、督促、考核新區各級共青團的工作,協助新區各單位黨組織選拔、管理、考核、培訓團的干部;負責新區青年志愿者隊伍建設,規范新區青年志愿者的組織管理;依法維護新區青少年合法權益;會同教育主管部門強化對團員青年的思想引領;加強新區青少年對外友好交流工作;負責團員青年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升團員青年綜合素質;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工商聯工作科(蘭州新區工商業聯合會)
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非公有制經濟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新區工商聯會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在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負責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和政治安排、社會安排的推薦等工作;健全和完善會員訴求渠道,維護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利益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參與相關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等工作;負責商會(協會)的組建,指導所屬商會(協會)各項工作開展,做好會員發展和入會服務及有關資料的統計工作;指導商會(協會)黨組織建設工作,推動成立行業性黨組織;負責工商聯組織的對外聯絡工作,增強與省內外非公經濟組織和非公經濟人士的聯系,積極開展民間外交,引導會員參與“一帶一路”和新區經濟建設;為會員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訓等服務;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承擔社會責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業發展,積極投身光彩事業;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1,741.83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85.81萬元、增長28.45%,主要原因是隨著部門業務的開展,財政下撥專項經費增加。2019年新調入工作人員6名,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入合計1,311.5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15.68萬元,增長19.6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中國成立70周年氛圍營造宣傳燈桿道旗、落地大牌、LED電子顯示屏廣告發布及景觀雕塑設計制作安裝費用及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氛圍營造及甘肅省經濟社會發展展覽館開館儀式現場布置經費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91.31萬元,占83.2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00萬元,占0.76%;其他收入210.25萬元,占16.03%。此外,年初結轉和結余430.27萬元。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支出合計1,299.9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74.21萬元,增長40.42%,主要原因是所有工作開展使用經費及時報銷,無拖欠款。其中:基本支出561.50萬元,占43.19%;項目支出738.44萬元,占56.8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61.24萬元。與2018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94.71萬元,增長18.2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19.6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33.00萬元,增長15.00%。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63.99萬元,占84.7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90.72萬元,增長131.47%,主要原因是增加新中國成立70周年氛圍營造宣傳燈桿道旗、落地大牌、LED電子顯示屏廣告發布及景觀雕塑設計制作安裝費用及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氛圍營造及甘肅省經濟社會發展展覽館開館儀式現場布置經費收入共計300萬元及其他項目經費收入。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3.78萬元,占0.3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62萬元,下降8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部門先行支付職工各類社會保險,截至2019年度,單位職工保險赤字16.92萬元,由2020年經費沖平赤字。
3.衛生健康支出3.28萬元,占0.3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9.51萬元,下降74.35%。
4.住房保障支出15.54萬元,占1.5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65萬元,增長20.56%,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公積金費用增加。
5.其他支出133.01萬元,占13.0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3.01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61.5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82.7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68.92萬元,下降19.60%。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公用經費278.7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01萬元,增長2.96%。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用品、辦公耗材、辦公設備的購置、人員出差費用報銷、公務用車日常的維護保養、部門報刊雜志訂購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10.00萬元,主要是鄉村少年宮中央彩票公益金補助資金。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6.32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84萬元,增長11.73%,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支出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8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輛日常的維修保養、工勤人員日常停車費、洗車費的報銷。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17萬元,增長16.71%,主要原因是車輛甘AKP409(自購車輛)出現大修情況。公務接待費0.5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34萬元,增長212.50%,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數增加。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3輛;國內公務接待7批次5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78.78萬元,其中:本年度會議費支出3.77萬元,本年度培訓費支出10.00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0.0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部門日常公務出行活動的開展。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若有刪減注意調整段落序號。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