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蘭州新區公安局部門決算
來源: 蘭州新區公安局
時間: 2021/09/0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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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蘭州新區公安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蘭州新區公安局主要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治安穩定的情況,分析預測形勢,制定對策并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刑事案件、政治案件、經濟案件的偵辦,以及對治安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集中行動,參與處置重大事件、嚴重危害社會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政、特種行業、出入境、外國人居留等工作;管理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負責轄區的禁毒工作,嚴厲打擊和查禁種植、吸、制、販毒活動,監督*********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負責公安信息網絡和信息通信的管理,組織實施對公共信息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刑事拘留、提請逮捕案件的審核報批,檢查監督轄區公安執法活動;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蘭州新區公安局內設機構有指揮中心(辦公室)、政工監督科、警務保障室、督查大隊、緝毒大隊、法制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刑偵大隊、刑事技術大隊、國保大隊、特警大隊、交通警察大隊、網絡安全大隊、中川派出所、秦川派出所、西岔派出所、中川東區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基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以上九張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20564.70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006.06萬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建項目資金未支出。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20年度收入合計18809.13萬元,其中:一般財政撥款收入15607.54萬元,占82.98%;其他收入3201.59萬元,占17.0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支出合計19886.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1.48萬元,占62.86%;項目支出7385.35萬元,占37.1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合計16845.38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各減少4563.82萬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185.2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565.92萬元,減少18.05%。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建項目工程款未支出。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06.2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26.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預算的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3252.19萬元,支出決算為15336.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852.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5.7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80.31萬元,支出決算為152.2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4.3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調整保險基數。
4.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12.89萬元,支出決算為171.4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5.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4.7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調整保險基數。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56.75萬元,支出決算為372.8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4.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5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調整公積金基數。
6.其他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45.8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5.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繳看守所、拘留所非法占用土地罰款。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111.8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8884.79萬元,較上年增加2064.84萬元,增長30.28%,主要原因是發放2019年第四季度績效工資。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公用經費2227.06萬元,較上年增加829.76萬元,增長59.38%,主要原因是支付公安局辦公樓2019年預算房租704萬元。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75.64萬元,支出決算為184.22萬元,較年增加78.15萬元,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加、提高路面見警率巡邏增加,油料及車輛損耗增加。
?。ǘ?ldquo;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增加 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出國案件。。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無出國案件。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為262.50萬元,支出決算為184.22萬元,較上年增加 78.15萬元,主要用于執法執勤車輛的燃油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78.15萬元,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加、提高路面見警率巡邏增加,油料及車輛損耗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70.1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執法執勤車輛的燃油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78.15萬元,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加、提高路面見警率巡邏增加,油料及車輛損耗增加。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增加 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購置車輛計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
3.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為13.14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增加 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接待。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無公務接待。
?。ㄈ?ldquo;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3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27.06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29.77萬元,增長59.38%,主要原因是支付公安局辦公樓2019年預算房租704萬元。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主要原因是無會議支出。本年度培訓費支出8.5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76萬元,下降17.00%,主要原因是培訓減少。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1,335.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0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35.6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3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5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執法執勤。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6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2臺(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自評情況分析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7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4944.92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評價結果為優的項目6個,涉及資金4930.06萬元;評價結果為良的項目1個,涉及資金14.86萬元,評價結果為中的項目0個,涉及資金0.00萬元,評價結果為差的項目0個,涉及資金0.00萬元。
今年以來,我局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市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訓詞”精神為引領,以趙克志部長來甘調研講話和指示精神為具體遵循,深入貫徹楊建忠書記參加我局教育整頓推進會講話精神,按照新區十四五規劃對公安機關的具體要求,對標“五個排頭兵”“五個高”“五個一流”標準,重合成、建機制、強打防、夯基礎、抓練兵,固強補弱、聚合發力、乘勢而上,推動新區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全面協調發展。實現群體性事件“零發生”、個人極端案事件“零發生”、重大涉穩輿情“零發生”,電詐案件現案破案率排名全市第一,交通管理四項主要指標整體下降,多項工作躋身全省前列,整體呈現“七個新”的良好態勢。
二、績效自評結果
(一)警犬馴養經費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警犬馴養經費為2020年追加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0萬元,上年結轉6.72萬元,本年支出14.86萬元,執行率55.61%。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提升新區的刑事勘察、治安工作、反恐維穩、防爆安檢、巡邏震懾以及突發性案件參案能力及破案效率,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的穩定,及時打擊跨區域重大流竄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提升重大警情預警防范水平。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完成年度警犬犬舍建設及犬糧購置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項目實施后有效保障了警犬日常訓練,進一步改善案件偵破效率及城市維穩情況。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5.56分,總分95.56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警犬犬舍建設因未竣工驗收,部分預算未形成支出。加強監督犬舍建設,提高建設進度,盡快辦理竣工驗收。
(二)社會治安視頻監控租賃費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社會治安視頻監控租賃費為延續項目,2020年追加預算數為1200萬元,本年支出1200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
?。?)通過合法合規的流程對項目進行申報立項,確保項目能及早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和批復;
?。?)通過嚴格執行有關的項目管理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或辦法,確保項目能順利實施,從而也保障其項目實施的合法合規性;
?。?)項目規劃獲得批復后,在項目計劃實施期限內,對社會治安視頻監控系統實施租賃,從而確保對項目區域范圍內的違法犯罪的預防、發現和活動的取證、打擊,有效提高公安機關打擊犯罪、處置突發事件和城市管理能力。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完成年度視頻監控安裝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項目實施后有效保障了區域范圍內違法犯罪的預防、發現和活動取證、打擊,進一步改善案件偵破效率及城市維穩情況。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100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本年將繼續增加社會治安視頻監控安裝,并保障運轉正常,進一步改善案件偵破效率及城市維穩情況。
(三)辦案費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辦案費為延續項目,2020年追加預算數為20萬元,本年支出20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群眾矛盾糾紛等情況得到有效的化解,社區群眾財產安全能得到有效保障,整體治安環境、群防群治事件較往年能得到較明顯的改善,有效保障轄區的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暴力案件的管控等滿意度較往年能有較明顯的提升改善。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完成案件線索摸排、偵破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項目實施后有效保障了違法犯罪的預防、發現和活動取證、打擊,進一步改善案件偵破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暴力案件的管控等。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100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繼續加強保障辦案費支出,進一步提升案件偵破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暴力案件的管控等。
(四)在押人員給養費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在押人員給養費為延續項目,因新區沒有監管場所,暫向永登看守所拘留所投送在押人員,按照國家、省市相關部門關于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給養標準的要求和規定,2020年追加預算數為40萬元,本年支出40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通過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部門關于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給養標準的要求和規定,在相關時間要求范圍內,全面保質保量執行完成對被監管人的實物供應和給養的各項實施內容,有效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實現監管場所的安全文明管理,確保刑事訴訟、行政執法活動的順利進行,并相應提升被監管人員被監管期間的生活滿意度。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投送違法犯罪人員,有效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項目實施后有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等。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100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新區看守所拘留所目前已竣工即將投入使用,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部門關于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給養標準的要求和規定,在相關時間要求范圍內,全面保質保量執行完成對被監管人的實物供應和給養的各項實施內容,有效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
(五)保安員特勤服務費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保安員特勤服務費為延續項目,通過在蘭州新區新增保安特勤人員,嚴格按照公安系統關于保安特勤人員工作計劃和要求,以及行業標準,在各項工作時間范圍內,全面完成蘭州新區城市維穩的各項工作內容,確保蘭州新區城市社會穩定達到各項標準要求。2020年追加預算數為118.83萬元,上年結轉資金0.34萬元,本年支出119.17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通過在蘭州新區新增保安特勤人員,嚴格按照公安系統關于保安特勤人員工作計劃和要求,以及行業標準,在各項工作時間范圍內,全面完成蘭州新區城市維穩的各項工作內容,確保蘭州新區城市社會穩定達到各項標準要求,從而為轄區范圍內社會穩定、安全、交通等工作提供相關的保障和支撐,其城市維穩保障和城市維穩環境較往年得到明顯改善,新區居民生產生活等活動的有序開展,從而提升群眾整體滿意度情況。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為轄區范圍內社會穩定、安全、交通等工作提供相關的保障和支撐,其城市維穩保障和城市維穩環境較往年得到明顯改善,新區居民生產生活等活動的有序開展。項目實施后有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等。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100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繼續加強維護社會穩定和城市維穩環境,進一步提升新區居民生產生活等活動的有序開展。
(六)看守所拘留所項目違法占地罰款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看守所拘留所項目違法占地罰款項目,因新區沒有監管場所,為盡快順利完成看守所拘留所項目建設,2020年追加預算數為45.89萬元,本年支出45.89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促進看守所拘留所土地性質變更,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為保障看守所拘留所項目建設順利進行。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100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基建項目按建設流程規范實施。
(七)看守所拘留所項目建設經費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看守所拘留所項目,為延續性項目,因新區沒有監管場所,為盡快順利完成看守所拘留所項目建設,2020年初預算數為3500萬元,本年支出3500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在項目計劃和可行性范圍期限內,保質保量并及時的建設完成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所有建設內容,并按照相關建設內容行業標準對完成建設的內容及時進行檢測檢查,確保每項建設完成的內容均能達到行業標準;按照拘留所和看守所的設備需求,充分并及時將拘留所和看守所設備配置到位;通過新建拘留所和看守所,并投入使用,轄區內因違法犯罪人員的送押產生的公安經費較去年實現明顯改善,違法犯罪人員因送押旅途產生的安全隱患得到緩解,適當緩解了蘭州市部分監管場所羈押人員滿員、超員的壓力,相應提升了相關執法人員對于監管羈押工作等具體工作實施或展開的滿意度。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監督項目建設,做好竣工驗收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項目實施后有效緩解了蘭州市部分監管場所羈押人員滿員、超員的壓力,相應提升了相關執法人員對于監管羈押工作等具體工作實施或展開的滿意度。產出指標得分47分(根據項目建設進度,項目已處于竣工驗收階段。),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97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根據項目建設進度,項目已處于竣工驗收階段。促進工程驗收,項目實施后有效緩解蘭州市部分監管場所羈押人員滿員、超員的壓力,相應提升了相關執法人員對于監管羈押工作等具體工作實施或展開的滿意度。
三、部門管理的省、市對新區轉移支付績效自評情況分析
2020年,本部門共管理省、市轉移支付8項,當年各級預算共安排1983.20萬元,其中:中央下達540萬元,省級預算安排1442萬元,市級預算安排1.2萬元;當年支出1288.12萬元,執行率64.95%。通過自評,有2個項目結果為“優”,涉及資金 998.2 萬元;3個項目結果為“良”,涉及資金 289.92萬元;3個項目結果為“中”,涉及資金 0.00萬元;0個項目結果為“差”。分項目自評情況分析如下:
(一)新冠疫情防控專項經費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新冠疫情防控專項經費,重點用于支持公安機關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會穩定,2020年初預算數為121萬元,本年支出51.34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42.43%。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重點用于支持公安機關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會穩定,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偵辦打擊疫情相關違反案件、購置應對疫情防護物資、相關裝備以及防疫工作相關消耗性支出等,切實提高一線公安機關應對疫情的工作能力。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轄區疫情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購置防疫物資、解決疫情期間執勤人員隔離住宿、打擊疫情相關違法案件。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切實提高一線公安機關應對疫情的工作能力、確保轄區人員及外來人員疫情防控和社會穩定。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4.24分,總分94.24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購置防疫物資、解決疫情期間執勤人員隔離住宿、打擊疫情相關違法案件。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切實提高一線公安機關應對疫情的工作能力、確保轄區人員及外來人員疫情防控和社會穩定。
(二)政法基礎設施省預算內基建資金(看守所拘留所項目配套資金)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看守所拘留所項目配套資金,用于蘭州新區看守所拘留所建設項目工程進度款,2020年初預算數為997萬元,本年支出997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通過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部門關于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給養標準的要求和規定,在相關時間要求范圍內,全面保質保量執行完成對被監管人的實物供應和給養的各項實施內容,有效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實現監管場所的安全文明管理,確保刑事訴訟、行政執法活動的順利進行,并相應提升被監管人員被監管期間的生活滿意度。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工作計劃、結合項目工程建設進度,通過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部門關于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給養標準的要求和規定,在相關時間要求范圍內完成看守所拘留所工程建設,向上申請項目缺口資金。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產出指標得分47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97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根據項目建設進度,項目已處于竣工驗收階段。促進工程驗收,項目實施后有效緩解蘭州市部分監管場所羈押人員滿員、超員的壓力,相應提升了相關執法人員對于監管羈押工作等具體工作實施或展開的滿意度。
?。ㄈ?019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2019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資金,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對于跨區域、跨警種、跨層級業務裝備項目,必須堅持省級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減少重復建設和奢侈浪費,積極推進開展設施共建和資源共享工作”。2020年初預算數為270萬元,本年支出187.58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69.47%。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基本完成預期目標:根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要求,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對于跨區域、跨警種、跨層級業務裝備項目,必須堅持省級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減少重復建設和奢侈浪費,積極推進開展設施共建和資源共享工作”,安排全省應急裝備建設、信息化裝備建設等統一建設和集中采購項目資金由省公安廳統籌使用。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情況,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6.95分,總分96.95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偏離績效目標原因:辦案業務經費本級財政保障部分資金、由于看守所拘留所尚未投入使用、人員緊缺,2020年底協調調錄40名民警、招錄40名輔警,完成招錄工作后,看守所拘留所投入使用需購置車輛、專用設備、人員服裝配備等,預計2021年形成支出。
改進措施:進一步規范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提前做好資金規劃,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
(四)2020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2020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資金,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對于跨區域、跨警種、跨層級業務裝備項目,必須堅持省級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減少重復建設和奢侈浪費,積極推進開展設施共建和資源共享工作”。2020年初預算數為25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基本完成預期目標:根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要求,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對于跨區域、跨警種、跨層級業務裝備項目,必須堅持省級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減少重復建設和奢侈浪費,積極推進開展設施共建和資源共享工作”,安排全省應急裝備建設、信息化裝備建設等統一建設和集中采購項目資金由省公安廳統籌使用。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情況,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產出指標得分35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0分,總分75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偏離績效目標原因:辦案業務經費本級財政保障部分資金、由于看守所拘留所尚未投入使用、人員緊缺,2020年底協調調錄40名民警、招錄40名輔警,完成招錄工作后,看守所拘留所投入使用需購置車輛、專用設備、人員服裝配備等,預計2021年形成支出。
改進措施:進一步規范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提前做好資金規劃,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
(五)2020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2020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資金,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對于跨區域、跨警種、跨層級業務裝備項目,必須堅持省級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減少重復建設和奢侈浪費,積極推進開展設施共建和資源共享工作”。2020年初預算數為27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基本完成預期目標:根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要求,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對于跨區域、跨警種、跨層級業務裝備項目,必須堅持省級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減少重復建設和奢侈浪費,積極推進開展設施共建和資源共享工作”,安排全省應急裝備建設、信息化裝備建設等統一建設和集中采購項目資金由省公安廳統籌使用。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情況,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產出指標得分38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0分,總分78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偏離績效目標原因:辦案業務經費本級財政保障部分資金、由于看守所拘留所尚未投入使用、人員緊缺,2020年底協調調錄40名民警、招錄40名輔警,完成招錄工作后,看守所拘留所投入使用需購置車輛、專用設備、人員服裝配備等,預計2021年形成支出。
改進措施:進一步規范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提前做好資金規劃,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
(六)2019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省級預備費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2019年公安機關政法轉移支付省級預備費,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2020年初預算數為70萬元,本年支出51萬元,用于350兆電臺基站購置,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72.86%。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基本完成預期目標: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對于跨區域、跨警種、跨層級業務裝備項目,必須堅持省級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減少重復建設和奢侈浪費,積極推進開展設施共建和資源共享工作”,安排全省應急裝備建設、信息化裝備建設等統一建設和集中采購項目資金由省公安廳統籌使用。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情況,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產出指標得分48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7.29分,總分95.29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偏離績效目標原因:辦案業務經費本級財政保障部分資金、由于看守所拘留所尚未投入使用、人員緊缺,2020年底協調調錄40名民警、招錄40名輔警,完成招錄工作后,看守所拘留所投入使用需購置車輛、專用設備、人員服裝配備等,預計2021年形成支出。
改進措施:進一步規范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提前做好資金規劃,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公安系統開展業務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條件的裝備及辦案(業務)需要,并支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反恐、重大活動安全保衛等重點工作。
(七)2019、2020年重癥精神病監護人以獎代補經費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2019、2020年重癥精神病監護人以獎代補經費,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顚S煤鸵幏栋踩褂?,確保分配至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2020年初預算數為1.2萬元,本年支出1.2萬元,用于轄區重癥精神病監護人補助發放,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執行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顚S煤鸵幏栋踩褂茫_保分配至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資金使用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工作情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顚S煤鸵幏栋踩褂?,確保分配至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項目實際支出不超出成本預算。產出指標得分50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10分,總分100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顚S煤鸵幏栋踩褂茫_保分配至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
(八)2020年公安出入境證件工本費
1.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2020年公安出入境證件工本費,經費用于證件簽發、窗口建設、業務培訓、設備更新、大型活動涉外安保等出入境管理業務工作保障上,切實發揮出入境證件返還款的效益,確保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2020年出入境證件返還款數為4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執行率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完成預期目標:確保經費用于證件簽發、窗口建設、業務培訓、設備更新、大型活動涉外安保等出入境管理業務工作保障上,切實發揮出入境證件返還款的效益,確保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
3.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資金使用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情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顚S煤鸵幏栋踩褂谩.a出指標得分42分,效益指標30分,滿意度指標10分,執行率得分0分,總分82分。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
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由新區統一安排業務窗口,省市調撥相關設備,未發生出入境證件錯辦、錯發需補辦證件情況。
改進措施:確保經費用于證件簽發、窗口建設、業務培訓、設備更新、大型活動涉外安保等出入境管理業務工作保障上,切實發揮出入境證件返還款的效益,確保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
四、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根據本次績效自評工作的要求及相關文件規定,一是對項目自評結果存在偏差原因進行分析總結,明確改進措施。將相關結果與項目進度安排及時反饋各實施部門,明確整改時限并上報相關整改情況,接受監督檢查。二是部門整體評結果主要以自評報表的形式反映,按照評價要求,結合部門整體支出及項目實際進行完整編制,其權重合理、內容完整、數據真實。三是將本次績效自評結果在單位內部公開公示,進一步強化單位內部績效自評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 (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 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 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 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 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注:以上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
蘭州新區公安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