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蘭州新區黨群工作部部門決算
來源: 蘭州新區黨群工作部
時間: 2021/09/0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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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蘭州新區黨群工作部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蘭州新區黨工委關于統一戰線、民族宗教、機關黨建、群團組織、精神文明、僑務、工商聯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一戰線、民族宗教、機關黨建、群團組織、精神文明、僑務、工商聯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新區統一戰線工作。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新區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政策,鼓勵民主黨派充分發揮參政議政和民主推薦職能,負責做好新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二)負責新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協調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負責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貫徹落實黨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分析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現狀和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指導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開展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四)統一管理民族工作。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新區民族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實,協調處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全面促進民族事業發展。
(五)統一管理宗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基本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宗教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實,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六)負責新區工會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新區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工作,依法維護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抓好基層工會組織建設。
(七)負責新區共青團工作。貫徹落實黨的青年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做好團員及青年的思想引領工作,協調和指導新區各級團組織開展工作,抓好基層團組織建設。
(八)負責新區婦聯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婦女兒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協調指導新區各級婦聯組織開展工作,依法維護和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抓好基層婦女組織建設。
(九)統一管理僑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擬定僑務工作措施并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調查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在國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十)負責新區工商聯工作。協助黨工委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統籌協調機關內設處室做好各類綜合性日常事務,協助部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檢查督促;負責擬定和修改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起草重要文件、重大會議紀要、綜合性匯報等文字材料;負責審核以新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關黨委、工會、婦聯、團委等名義印發的公文;負責做好機關文秘、文電收發、保密、會議組織、檔案和固定資產管理、辦公用品、文印設備的管理、采購工作;負責協調各處室做好目標任務考核、日常考勤以及內部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統一管理和調遣單位公務用車;負責做好機關財務管理和人事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統戰和民族宗教工作科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新區關于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向黨工委反映統一戰線工作全面情況,提出開展具體工作的意見建議;監督檢查統一戰線政策執行情況;聯系新區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見建議,鼓勵民主黨派充分發揮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職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推薦工作;調查研究新區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建議;加強新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依法保護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系和諧;協調處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防范利用民族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廣泛聯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民族宗教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依法加強新區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管理。
負責港澳臺僑事務,依法組織協調港澳臺胞、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維護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的涉僑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關黨建工作科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新區黨工委和機關黨委關于黨的決議、決定;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建設,對黨員干部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教育、形勢和任務教育,做好專兼職黨務干部和黨員的培訓工作;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審批機關發展的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督促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進行按期換屆;審批新區機關黨組織委員和書記、副書記人選;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作風建設,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檢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紀問題,按照管理權限審理新區機關黨員干部違******紀的案件、審批處理決定;協助新區黨工委有關部門督促機關各單位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嚴肅組織生活,落實黨內關懷,指導新區機關黨組織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表彰優秀黨員,按程序處置不合格黨員;負責新區機關黨組織、黨員的統計和黨費的收繳工作;負責新區機關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負責新區機關黨組織和黨員信息庫的建設及黨內統計年報工作;對新區機關黨組織貫徹落實新區黨工委關于黨的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新區機關黨組織請示的有關問題作出決定、批復或者答復;對新區機關黨組織黨建工作進行研究和指導,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指導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支持它們依據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活動;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辦公室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新區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要決定;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分析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現狀問題,向新區文明委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制定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其他工作方案;負責組織開展新區公民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著力提高新區人民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負責新區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組織、指導和管理;負責組織開展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創建工作,指導文明校園、文明家庭、文明餐桌等各類創建活動;負責組織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評選、命名、表彰和推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負責新區學雷鋒志愿服務的組織建設、陣地建設、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網絡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志愿服務活動,全面推進新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工作;負責新區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持續推進移風易俗、美麗鄉村及鄉風文明建設;負責新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規劃、指導、協調、檢查落實等各項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工會和婦聯工作科(蘭州新區工會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婦女工作委員會)
統籌新區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加強對廣大職工的政治引領和思想引導,指導新區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對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工委、管委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推動企業、行業建立和完善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指導基層工會進行工資協商談判,維護新區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制定并組織實施新區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和引導基層工會開展勞動競賽、職工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等活動;開展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發動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引導職工和工會會員增強主人翁意識,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組織開展積極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負責全區工會經費的管理、使用、審查工作,指導督促各基層工會加強工會資產管理;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統籌新區基層婦女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新區各級婦聯組織開展工作;關注與婦女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新區黨工委反映新區婦女工作現狀和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做好婦女創新創業工作,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居家靈活就業等工作,搭建服務平臺,拓寬就業渠道;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協調各方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接待和受理婦女群眾的來信、來訪案件,依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教育和引導婦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全面發展;制定并組織實施新區婦女工作計劃;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培訓、推薦、選拔優秀女干部工作,做好下一級婦聯領導班子協管工作;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共青團工作科(共青團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
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市和新區關于青少年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新區共青團組織建設、團員發展和團費收繳工作;負責制定新區共青團工作計劃和青少年發展規劃,會同各單位黨組織指導、檢查、督促、考核新區各級共青團的工作,協助新區各單位黨組織選拔、管理、考核、培訓團的干部;負責新區青年志愿者隊伍建設,規范新區青年志愿者的組織管理;依法維護新區青少年合法權益;會同教育主管部門強化對團員青年的思想引領;加強新區青少年對外友好交流工作;負責團員青年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升團員青年綜合素質;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工商聯工作科(蘭州新區工商業聯合會)
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非公有制經濟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新區工商聯會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在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負責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和政治安排、社會安排的推薦等工作;健全和完善會員訴求渠道,維護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利益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參與相關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等工作;負責商會(協會)的組建,指導所屬商會(協會)各項工作開展,做好會員發展和入會服務及有關資料的統計工作;指導商會(協會)黨組織建設工作,推動成立行業性黨組織;負責工商聯組織的對外聯絡工作,增強與省內外非公經濟組織和非公經濟人士的聯系,積極開展民間外交,引導會員參與“一帶一路”和新區經濟建設;為會員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訓等服務;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承擔社會責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業發展,積極投身光彩事業;承辦黨工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創建精神文明城市項目經費2020度績效目標表
(以上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974.34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32.51萬元,增長13.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為創建精神文明城市攻堅之年,精神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經費預算達到155萬元,截止年底全部形成支出未結余;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系列活動經費300余萬元在2020年度進行支出。綜合以上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32.51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合計1,545.1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32.16萬元,占99.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00萬元,占0.84%。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合計1969.7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25.18萬元,占46.97%;項目支出1,044.54萬元,占53.0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64.09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502.85萬元,增長39.87%。主要原因是精神文明城市創建經費項目預算下達以及新區招商引資工作經費下達,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增加502.8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46.4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726.87萬元,增長71.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數增加,并新增精神文明城市創建經費、新區招商引資工作經費以及其他相關經費,以上經費全由新區財政下達。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79.23萬元,支出決算為1,683.5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19.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90.6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只批復了基本預算以及精神文明城市創建經費155萬元。在年中預算調整中,增加工會事物以及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等經費。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5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蘭州新區少年宮運行經費2.5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0.58萬元,支出決算為23.3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3.3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養老金可以轉移,補發新進人員養老金以及2020年度新調入人員社保金。
4.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57萬元,支出決算為20.3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6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部新進5名西部志愿者,為其繳納年度醫療保險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81萬元,支出決算為16.8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部人員增加以及工資正常晉級晉檔重新調整公積金繳納基數,造成公積金上浮。
6.其他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33.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無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25.1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23.0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40.31萬元,增長85.00%,主要原因是蘭州新區人員月度、年度績效工資納入人員經費中核算。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在職人員工資、績效工資、其他聘用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大病救助、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公用經費402.1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3.37萬元,增長44.25%,主要原因是各科室工作量增加公用經費相對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17萬元,支出決算為10.17萬元,較上年增加 3.85萬元,主要原因是車輛維修維護費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出現公務接待費用。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為9.49萬元,支出決算為9.49萬元,較上年增加 3.66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部車輛甘AKP409年限時間長,行駛里程多,2020年出現大修狀況。隨著工作量的增加,其他車輛運行維護費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出現公務接待費用。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增加 0.0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為9.49萬元,支出決算為9.49萬元,較上年增加 3.66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部車輛甘AKP409年限時間長,行駛里程多,2020年出現大修狀況。隨著工作量的增加,其他車輛運行維護費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出現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為0.68萬元,支出決算為0.68萬元,較上年增加 0.18萬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數增加。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國內公務接待10批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02.15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蘭州新區精神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新區民族統戰事務支出、招商引資工作支出以及群團黨建各項事物的支出。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3.36萬元,增長44.25%,主要原因是各項項目經費均增加。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1.1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5萬元,下降7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會議費用支出減少。本年度培訓費支出1.2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74萬元,下降87.40%,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調劑使用額度減少。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7.35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358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358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358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2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各項業務外出用車。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13.00萬元,本年支出13.0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00,支出具體情況如下:本年收入13.00萬元為用于教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已下撥給新區各學校用于少年宮項目建設。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55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評價結果為優的項目1個,涉及資金155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對項目績效自評情況分項目進行綜述:
精神文明城市創建經費績效目標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總體完成情況優秀,蘭州新區在蘭州市三縣五區范圍內測評為第一名。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55萬元,執行數為15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提高了新區文明程度,提升新區對外形象,二是提高了新區干部群眾文明素養,思想覺悟,三是提高了新區群眾對新區高質量快速發展的滿意度、參與度。
三、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精神文明城市創建順應新區發展形勢和人民群眾期盼,主動肩負“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舉全新區之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新區文明程度有了新的提升,市民素質有了新的提高。一是點位整改卓有成效。對標對表《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緊盯第三方測評機構測評發現的突出問題,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找差距、補短板、攻難點、抓整治,對52個考察類型155個重點點位進行督導檢查,合力攻堅整改問題5000多條,取得了實質性突破。二是創城氛圍日益濃厚。公益廣告扮靚城市,在城市核心區設置“講文明樹新風”“圖說我們的價值觀”等主題性公益廣告300多塊、更新廣告牌3000多平方米、制作安裝燈桿道旗公益廣告1000多面,公交車車載TV、出租車頂燈和城區所有單位商戶LED顯示屏、火車站、公交車站等交通站點以及樓宇電視連續滾動播放創城宣傳,公益廣告成為城市一道靚麗風景線。媒體網絡同步發力,依托蘭州新聞網、蘭州文明網、今日頭條、《蘭州日報》《蘭州新區報》等媒體,全方位、多層面、廣覆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創城實效,累計發布創城信息200多篇。深入開展入戶宣傳活動,組織千名青年志愿者進社區、進家庭,入戶2萬多戶,發放市民手冊4萬冊、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5萬份、調查問卷10萬份,創城工作知曉率、參與率、支持率顯著提升,形成了“創建無處不在、文明無時不有、全民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三是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推動核心價值觀人知人曉、人信人守,打造二號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廣場1處,建成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1個、文明實踐所1個、文明實踐站3個,建成新區首家“道德銀行”。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市民文明公約等進廣場、進社區、進小區、進校園、進企業、進家庭“六進”活動,創辦新區道德講堂,開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邊好人、新時代好少年等先進典型學習宣傳、網上點贊和基層宣講等活動,以先進典型筑起精神高地。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持續開展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題活動,道德素養不斷提升。四是文明風尚蔚然成風。緊緊圍繞“我們的節日”,組織開展“辭舊迎新、祝福美好”“慎終追遠、緬懷先烈”“ 家國情懷、愛國主義”等系列主題活動,積極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放《文明祭掃·綠色清明倡議書》3萬份。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新區黨工委辦公室、檢察院等33家單位獲評新區第一批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開展了“傳家訓、立家規、揚家風”活動,推動形成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的文明家庭新風尚。深化志愿服務工作,組織注冊新區志愿者2.75萬人、組建服務隊185個,開展“弘揚新區志愿服務精神、綻放新區巾幗文明之花”“鄰里守望、情暖金城”、關愛殘障兒童等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活動,培育了一批志愿服務品牌。深入開展誠信創建活動,對列入“黑榜”的失信者定期進行曝光公示,在全社會形成了“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
四、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費預算績效監控報告
(1)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背景。
立項依據:為全面落實省市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部署,全面保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志愿服務和誠信建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新區精神文明建設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大力提升新區干部群眾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和全社會文明程度,為新區高質量快速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道德支撐。
立項必要性:黨工委、管委會工作指示及《關于深化新時代文明單位、文明村鎮創建工作的實施意見》(甘辦發〔2020〕25號)、《2020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要點》(甘文明委發〔2020〕7號)、《2020年蘭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重點任務推進實施方案要點》(蘭文明委發〔2020〕5號)、《蘭州市鄉村(社區)學校少年宮管理辦法(試行)》(蘭文明辦發〔2017〕26號)、《蘭州新區“五項十佳”評選活動實施方案》(新辦發〔2019〕59號)、《蘭州新區精神文明建設2020年工作要點》(新黨群發〔2020〕5號)
2.項目內容。
2020年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項目主要內容: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鞏固工作經費60萬元。(重點測評點位薄弱環節和短板工作整改提升經費40萬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益廣告制作安裝和宣傳教育經費20萬元。)
新區2020年“五項十佳”先進個人表彰經費25萬元。(評選2020年“五項十佳”先進人物50名,每人獎金5000元,共計25萬元。)
新區精神文明建設示范點創建經費40萬元。(創建精神文明建設示范點14個,其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示范點1個,文明單位示范點4個,誠信企業示范點4個,未成年人弟子規教育示范點2個,鄉風文明示范點1個,志愿服務示范點1個。)
公民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經費5萬元。(每月舉辦一期新區道德講堂,共舉辦10期,每期經費3000元,共計3萬元;每月舉辦至少四場基層道德宣講,每期經費500元,共計2萬元。)
新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經費20萬元。(根據省市文件要求,要求各園區各建立一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中川園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經費8萬元,秦川園區和西岔園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經費各6萬元,共計20萬元。)
新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經費5萬元。(對新區鄉村學校少年宮劃撥運轉補助經費5萬元。)
3.績效目標。
項目的年度目標和長期目標:完成2020年度計劃所列的各類項目,完成年度項目預算經費100%。
階段性績效目標分解情況:1.2020年11月之前完成第二批新區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和“五項十佳”表彰;2.2020年11月完成新區精神文明建設示范點建設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3.2020年完成6期道德講堂和30期基層宣講;4.2020年4月劃撥新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經費;5.2020年11月前完成全國文明城市成果鞏固工作。
4.項目預算情況。
項目年初預算:155萬
(2)監控結論及分析
1.項目管理情況
每項活動經費均由部務會決定后付款。
2.預算執行情況
2020年精神文明建設經費預算155萬,截至12月底完成155萬元,預算執行率100%。
3.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提高了新區文明程度,提升新區對外形象;提高了新區干部群眾文明素養,思想覺悟;提高了新區群眾對新區高質量快速發展的滿意度、參與度。
(3)存在問題
績效目標執行出現的偏差。重點工作在7月份以后開展,造成上半年預算執行率不高。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若有刪減注意調整段落序號。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