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
時間: 2024/03/08/ 15:16
字號:[大][中][小]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總體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五、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七、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九、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六、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支出情況表
十三、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部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 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擬訂新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新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牽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新區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推進慈善事業發展;負責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健全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和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配合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擬定及落實;負責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保持新區就業形勢穩定。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負責新區本級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新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負責新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工作;協調做好農民工工作;負責新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三)擬訂新區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開展殘疾人康復、扶貧、勞動就業、教育、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四)承擔新區司法行政、退役軍人事務工作,加強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領域執法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五)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內設辦公室、救助慈善與社會工作科(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社會事務科(殘疾人工作科)、法治科、醫療保障科、司法工作科、就業促進科、勞動保障監察科、社會保險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退役軍人事務科11個科室。截止2023年底共有工作人員57人,其中在編人員41人,聘用人員16人。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4年部門收支總預算47378.17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交通運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預算
2024年收入預算47378.17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891.95 萬元,占27.21%;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33478.83萬元,占70.66%;
上年結轉收入1007.39萬元,占2.13%;
其他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
2024年支出預算47378.17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1391.9萬元,占2.94%;項目支出44978.88萬元,占94.93%;上年結轉1007.39萬元,占2.13%。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支出13741.45萬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9.3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828.4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08.05萬元、農林水支出357.0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8.51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部門(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391.9萬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92.1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295.7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支出96.1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二)項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12349.55萬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7358.15萬元,增長147.42%,增長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區社會福利院和救災物資儲備庫質保金預算資金,二是本年預算批復增加了當年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及結轉的轉移支付資金。本年本級預算項目構成主要為保障運轉和其他項目,具體分類如下:
保障運轉經費3個,主要是彩虹城集中辦公區租賃及運營經費、會議場地費和業務經辦經費。
其他項目58個,主要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補貼,基礎性養老金,65周歲以上傾斜補貼、重度殘疾人及一戶多殘等家庭生活水電氣暖費用補貼、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和村級互助幸福院建設經費等。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
(1)行政運行本年預算1230.49萬元,較上年增加62.74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后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增加。
(2)勞動保障監察本年預算7萬元,較上年增長2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化建設經費。
(3)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3萬元,比2023年減少5.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會議及培訓總量,會議場地租賃費相應減少。
(4)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236萬元,比2023年增加58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增加了道路命名、路牌設置、鄉村地名標志設置經費和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預算項目。
(5)行政單位離退休0.47萬元,主要為單位離退休人員醫療補助,2023年未單獨列預算。
(6)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4.69萬元,比2023年增長18.85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及繳費基數調整后支出增加。
(7)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710萬元,比2023年增加310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需補記職業年金266萬元,其他增長部分為預計記實轉移人員及退休人員的職業年金。
(8)公益性崗位補貼327.2萬元,比2023年增加303.2萬元,主要原因為2024年預算批復增加了本年及結轉以前年度的轉移支付資金。
(9)其他就業補助支出2960.11萬元,比2023年增加2840.11萬元,主要原因為2024年預算批復增加了本年及結轉以前年度的轉移支付資金。
(10)老年福利319.38萬元,比2023年增加203.38萬元,主要原因職能劃轉后增加了高齡津貼預算200萬元。
(11)康復輔具10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
(12)殯葬4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
(13)養老服務318萬元,比2023年增加253萬元,主要原因是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和村級互助幸福院建設項目增加,建設經費較上年增長115萬元;本年新增了蘭州新區新康居家養老網絡建設等預算項目。
(14)殘疾人康復211.9萬元,比2023年增加111.9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預算批復增加了本年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
(15)殘疾人就業6萬元,比2023年增加6萬元,主要原因為增加了結轉以前年度的轉移支付資金。
(16)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1254.82萬元,比2023年增加510.72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信息消費補貼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項目預算,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于殘疾人發展補助補貼等資金因人員增加,數額較上年有所增加。
(1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萬元,比2023年增加10萬元。
(18)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0萬元,比2023年減少210萬元,主要原因為結合實際人數和上年資金結轉情況,對本年預算做了調減。
(19)其他農村生活救助57.11萬元,比2023年增加21.61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結轉資金。
(20)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1180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95萬元,主要原因為職能劃轉后減去了高齡津貼預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補貼、基礎性養老金、65周歲以上傾斜補貼等隨人員增加預算資金穩步提高。
(21)財政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95萬元,比2023年減少15萬元,主要代繳人數減少。
(22)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26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新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支出財政補助、蘭州新區社會福利院工程建設質保金、蘭州新區救災物資儲備庫工程建設質保金、婚俗改革經費等項目。
2.衛生健康支出
(1)其他公共衛生支出0.11萬元,為2023年結轉的新冠患者救治費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47.74萬元,比2023年增加23.8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及繳費基數調整后支出增加。
(3)公務員醫療補助13.98萬元,比2023年增加1.09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及繳費基數調整后支出增加。
(4)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160萬元,比2023年增加26萬元,預算增加的原因為參保繳費人數增加。
(5)城鄉醫療救助20萬元,2023年未列入預算。
(6)其他醫療保障管理事務44.64萬元,均為本年及結轉的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
3.城鄉社區支出
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33420萬元。
4.農林水支出
其他普惠金融發展支出357.06萬元,比2023年增加307.06萬元,主要原因為增加當年下達及結轉以前年度的轉移支付資金。
5.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積金48.51萬元,比2023年減少0.78萬元。
6.其他支出
(1)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0.39萬元。
(2)用于殘疾人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6.33萬元。
以上兩項資金均為轉移支付資金。
注: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保密事項范圍的規定,涉密項目不予公開。
五、部門(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1.18萬元,較2023年預算增加0.18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2023年預算增加0萬元。
2.公務接待費1.18萬元,較2023年預算增加0.18萬元,增長1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對接省級6個廳局,調研及督導檢查較多,因此本年接待費做了小幅調整。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培訓費4.17萬元,較2023年預算減少1.36萬元,下降24.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從嚴控制培訓費,壓減相應支出。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會議費0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96.18萬元,較2023年預算增加5.15萬元,增長5.6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增加后相應的公用經費隨之增加。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4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9.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0萬元。
2024年,部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39.1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8047.38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構筑物7043.06萬元,設備583.54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350.05萬元,無形資產70.73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33636.72萬元。
1.城鄉社區支出2024年預算數為33420萬元,用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補貼較2023年預算增長3342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預算未批復。
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16.72萬元,結轉的轉移支付資金157.89萬元,本年轉移支付資金58.83萬元,主要用于社會福利事業和殘疾人事業。
(二)非稅收入情況
2024年本部門無非稅收入,非稅收入表為空表。
(三)重點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記實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
1、項目概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第六條“對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單位繳費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第六條“參保人員由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在非同級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之間流動,或者由財政全額供款單位流動到非財政全額供款單位的,應當由轉出單位相應的同級財政保障撥付資金記實后轉移接續”和第二條“參保人員辦理了正式調動或辭職、辭退手續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根據改革前本人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長短補記職業年金,以實賬方式劃轉至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其原所在單位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的規定,預計記實退休人員、轉移人員職業年金單位部分444萬元、補記職業年金266萬元。
2、立項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
3、實施主體: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4、實施周期及計劃:項目自批復之日起,實施周期12個月。計劃通過甘肅人社綜合服務平臺,按月完成記實及補記工作。
5、年度預算安排:710萬元。
6、預期總體目標:
目標1:記實2023年1月-12月期間未記實職業年金的退休人員單位部分294萬元。
目標2:記實轉移人員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150萬元。
目標3:補記職業年金266萬元
通過及時記實職業年金,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及轉移人員滿意度達95%以上。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未安排預算,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3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3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標43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43個,公開率為1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3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43個,占本部門項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20個,完成率為46.51%。績效運行監控在局務會上進行通報,要求相關科室編制計劃,及時整改情況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按照《蘭州新區財政廳關于開展 2023 年度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實現了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及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全覆蓋。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3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按過“緊日子”相關要求,壓減當年預算經費類預算。
(二)2024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4年,納入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61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部門管理、履職效果、能力建設三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13個、三級指標37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和三級指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預算公開表
2.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3.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