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秦川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塑料管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
來源: 蘭州新區秦川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時間: 2024/05/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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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每類產品抽取樣品二組,其中一組作為檢驗樣品,另一組作為備用樣品,抽樣數量見表1。
表1 抽樣數量表

2 檢驗依據
表2 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

表3 給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表4 低壓輸水灌溉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表5 聚乙烯雙壁波紋管材

表6 冷熱水用聚丙烯管材

表7 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

執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 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T 10002.1-2006 給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13663.2-2018 給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統 第2部分:管材
GB/T 13664-2006 低壓輸水灌溉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18742.2-2017冷熱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統 第2部分:管材
GB/T 19472.1-2019 埋地用聚乙烯(PE)結構壁管道系統 第1部分:聚乙烯雙壁波紋管材
JG/T 3050-1998 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及配件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所檢項目未發現不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
4.異議處理
對判定不合格產品進行異議處理時,按以下方式進行:
8.1核查不合格項目相關證據,能夠以記錄(紙質記錄或電子記錄或影像記錄)或與不合格項目相關聯的其它質量數據等檢驗證據證明。
8.2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應當按原監督抽查方案對留存的樣品或抽取的備用樣品組織復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