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時間: 2024/03/0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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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一、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財政、會計、政府采購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度以及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新區財政、政府采購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并監督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金融方針、政策,擬訂新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拓寬融資渠道,協助相關部門防范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
(二)負責擬訂新區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參與新區宏觀經濟政策的擬訂工作;組織貫徹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蘭州新區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監督各部門預算執行;負責制定新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各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實施新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五)會同物價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關規定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票據。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新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國有企業資本收益,監督企業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經營管理行為,指導和監督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業務。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新區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審核、撥付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指導項目評審工作。
(八)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范財政風險。
(九)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研究制定和貫徹實施新區政府采購管理相關政策,根據預算安排,匯總編制新區政府采購計劃,匯編政府采購品目,并擬定政府采購目錄。
(十一)制定新區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負責為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內容提供綜合服務。
(十三)負責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新區金融機構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對新區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及其相應行業自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區金融風險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處置風險,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范整頓金融秩序,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十五)負責新區國有企業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構建蘭州新區出資企業監督管理體系;依照法律法規,監管新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股權),加強國有經營性資產(股權)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局機關內設機構8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其中有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行政事業科、經濟建設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
(二)人員設置情況
2023年年末共有干部38名,其中:在編干部17名,聘用干部21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4年部門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4年部門收支總預算2128.97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交通運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預算
2024年收入預算2128.97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988.97萬元,占93.42%;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40萬元,占6.58%;
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
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
2024年支出預算2128.97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891.97萬元,占41.9%;項目支出1237萬元,占58.1%;上年結轉0萬元,占0%。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支出2128.97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49.3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7萬元、農林水支出200萬元、金融支出54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0.47萬元、債務發行費用支出14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91.97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81.28萬元,下降8.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減少。其中:人員經費支出794.3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生產補貼、代繳社會保險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支出97.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二)項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1237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1022.4萬元,減少45.25%,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綠色金融項目減少。
保障運轉經費8個,主要是綠色金融專項經費、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經費、政府采購業務經費等項目。
其他項目1個,主要是農村綜合改革本級配套項目。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4年預算數為1149.3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1955.05萬元,主要原因是將金融相關業務支出列入金融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預算為42.2萬元,比2023年減少15.43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預留基數。
3.衛生健康支出27萬元,比2023年減少13.41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預留基數。
4.農林水支出200萬元,比2023年增加200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項目。
5.金融支出540萬元,主要原因是將金融相關支出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調出。
6.住房保障支出30.47萬元,比2023年增加0.2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年工資變動。
7.債務發行費用支出140萬元,比2023年增加140萬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調整。
五、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0.94萬元,較2023年預算增加減少0.28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一致。
2.公務接待費0.94萬元,較2023年預算增加0.28萬元,增長42.4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金融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3年一致。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3.04萬元,較2023年預算減少0.74萬元,下降19.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從嚴控制培訓費,壓減相應支出。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0.5萬元,較2023年預算無變化。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38.61萬元,較2023年預算同口徑減少0.96萬元,增長下降2.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相應支出。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4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00.2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1.2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79萬元。
2024年,部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0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600.23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207.96萬元。其中:辦公用房0平方米,價值0萬元。預算部門共有公務用車1輛,價值19.65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0萬元。2024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11.5 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140萬元,較2023年預算增加140萬元,增長100%。
債務發行費用支出140萬元,較2023年增加140萬元,主要原因是將發債支出列入基金支出。
(二)非稅收入情況
“本部門2024年無非稅收入。
(三)重點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綠色金融專項經費
1、項目概況: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結項咨詢服務;舉辦綠色金融論壇、政金企對接會等會議及外出參會和考察,持續開展金融招商、金融機構引入工作。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維護及開發等工作。
2、立項依據: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委《關于印發甘肅省蘭州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銀發〔2019〕280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蘭州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0〕66號)、《2023-2024年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方案》(蘭新綠金辦發〔2023〕1號)。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關于印發2023年蘭州新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要點的通知》(蘭新處非辦發〔2023〕3號)《關于印發蘭州新區地方金融領域主動創穩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蘭新處非辦發〔2023〕2號)。
3、實施主體:新區財政局
4、實施周期:一年
5、實施計劃:根據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情況以及相關工作完成情況,分步組織各項工作開展實施,并在2024年按照項目合同按成進度支付相應款項,確保綠色金融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6、年度預算安排:539.8萬元
7、預期總體目標:加速引導金融資源集聚,提升地區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引導更多金融資源向新區綠色產業集聚,助力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未安排預算,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3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3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標14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14個,公開率為1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3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14個,占本部門項目的100%。截至7月底,本部門項目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5個,完成率為35.7%。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是:1.是項目合同約定支付時間為下半年導致支付進度較慢。2.部分項目未按照預期進行,導致支付進度緩慢。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3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15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14個,轉移支付項目0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和隨決算在新區官網進行公開。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3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當年盤活財政資金0萬元,2024年度減少部門預算項目5個,壓減率35%。
(二)2024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4年,納入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9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部門管理、履職效果、能力建設三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12個、三級指標28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具體開展。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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