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來源: 蘭州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時間: 2025/03/1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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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依法受理的李博威、楊彥寶、王永乾、李小寧分別與你單位勞動爭議案(蘭新勞人仲案字〔2025〕第12、13、18、35號),在無法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情況下,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通知書,請你單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領取相關法律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你單位提交答辯書和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的10日內。本委定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8時30分開庭審理此案,請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本委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按缺席裁決。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蘭州新區興隆山路21號。聯系電話:0931-2903208)
蘭州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