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配售型保障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公告
來源: 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
時間: 2025/03/2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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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蘭州新區配售型保障房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新政發〔2024〕21號)的相關規定,蘭州新區配售型保障房購買資格申請辦理工作即日起開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房的概念定義
配售型保障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規定建設標準、配售對象、配售價格、退出方式,面向符合條件的群體配售并且實施封閉管理的政策性住房。
二、配售型保障房的優惠政策
1.在保障范圍方面,配售型保障房申請條件為新區城市居民、自由職業者,城鄉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進城務工農民等在新區工作、生活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員,與其他政策性住房相比,保障范圍更廣;
2.在戶型面積方面,配售型保障房最大建筑面積為140平方米,與其他政策性住房相比,戶型面積更大;
3.在配售價格方面,配售型保障房的配售價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與普通商品住房相比,配售價格較低;
4.在落戶就學方面,購買配售型保障房的家庭享有商品住房同等落戶、子女入學等政策;
5.在購房貸款方面,配售型保障房可以自主選擇一次性或按揭(公積金、商業或者組合貸款)等方式支付購房款。
三、配售型保障房的面積價格
配售型保障房建筑面積應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內。配售型保障房的配售價格按基本覆蓋劃撥土地、建安成本、加適度合理利潤的原則測算確定。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房項目,利潤率按不超過土地、建安、稅金、融資等房屋成本的5%核算;收購存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房項目,房源配售定價按取得房屋成本加不超過5%利潤進行核定。具體由配售單位核算并報新區行業主管部門及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后公開。
四、配售型保障房的申請條件
1.符合蘭州新區配售型保障房保障條件群體包括新區城市居民、自由職業者,城鄉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進城務工農民等在新區工作、生活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棚改安置住房、配租型保障房等保障房政策的人員)的人員。
2.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房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只能購買1套。主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單身戶家庭申請人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3.已取得蘭州新區配租型保障房保障資格的申請人,可直接申請進入配售型保障房輪候庫。取得配售型保障房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正在享受配租型保障房的,需按規定騰退配租型保障房或按市場租金繳納配租型保障房租金。
五、配售型保障房的申請流程
配售型保障房執行線上線下常態化申請,申請人可隨時登錄互聯網申請或在工作時間內前往新區政務大廳申請。
1.申請人通過登錄甘肅省政務服務網、蘭州新區官網,關注“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公眾號,掃描二維碼的方式,通過互聯網向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提交申請,上傳申請資料;或攜帶資料前往新區政務大廳城鄉發展局辦事窗口(中川商務中心3號樓2樓K14號窗口)申請。
2.新區城鄉發展局會同企業服務中心、項目建設中心、公安局、民政司法社保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中心社區等相關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如審核未通過,通過手機短信息告知申請人未通過原因,申請人可補充完善資料后再進行提交。
3.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將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在蘭州新區管網進行公示(公示期15天)。經公示,對無異議或經核查異議不成立的保障對象確認保障資格,納入配售型保障房輪候庫。
已取得新區配租型保障房保障資格的申請人,無需公示,由本人向新區城鄉發展局提交申請,填寫《蘭州新區配售型保障房申請審核表》,將申請人保障資格轉移至配售型保障房輪候庫。
六、配售型保障房的申請資料
1.《蘭州新區配售型保障房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非新區戶籍申請人還需提供新區居住證或新區社保繳納證明;
3.申請人的結婚證、離婚證、單身承諾書及其他婚姻狀況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蘭州新區房屋電子信息查詢證明;
5.申請人擁有職稱、職業資格、高學歷或為引進人才,需提供相關證明;如申請人為留新區應屆大學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
七、配售型保障房的配售程序
配售型保障房配售應遵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中,確定房源信息、配售對象和選房順序后,采取搖號、抽簽、評分等方式進行配售,實行輪候制度。參與搖號、抽簽、評分未中的申請人,重新進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參與搖號、抽簽、評分后放棄的申請人,1年內不得重新提出購房申請。
取得保障資格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可優先進行配售選房:
1.留新區應屆大學畢業生,如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可作為單身戶家庭;
2.經認定的副高級以上職稱、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博士及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享有人才計劃支持的高層次人才;
3.已取得配租型保障房保障資格的家庭;
4.3子女(含)以上家庭;
5.國家、省、新區規定的其他優先情形。
八、配售型保障房的封閉管理
配售型保障房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在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時,須在該不動產權證書內頁注明:“配售型保障房,不得擅自抵押、上市交易”。購房人如需退出的,報經管委會同意,由原配售單位回購,退出時不得拆除依附于該房屋的裝飾裝修部分,已繳納的稅費、專項維修資金等不予退回。
取得配售型保障房的,以契稅完稅證明日期為準,原則上3年內不得退出。符合退出條件,房齡未超過5年的,按原購買價格回購。房齡超過5年的,回購價格由具備房地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確定,評估費用由原購房人承擔。
九、配售型保障房的房源籌集
配售型保障房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購”的原則,根據居民申請需求情況,統籌考慮房源區位、戶型面積,主要分為新建和收購存量住房兩種。新建配售型保障房主要包括依法取得土地建設;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舊房改造中配建;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設;新開發商品住房配建;新區管委會規定的其他籌建方式。收購存量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房主要包括由管委會指定國企收購商品房、公寓及各類政策性住房和新區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房源等。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
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方式
1.掃描二維碼申請;

2.關注“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公眾號申請;

3.登錄甘肅省政務服務網、蘭州新區官網申請;
4.攜帶資料前往新區政務大廳(中川商務中心3號樓)2樓K14窗口申請
5.咨詢電話:0931-8259372
6.監督電話:0931-8259482
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
2025年3月28日